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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推动竞体后备人才培养——《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二
  • 2017-12-18 10:41
  • 来源: 国家体育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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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制订并印发的《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从国家层面对具有基础性、系统性、周期性特点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指导意见》为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过程中,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走怎样的道路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也让地方体育部门在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时有章可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

体教结合是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最佳路径。《指导意见》首次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发文,并明确了“学校体育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将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体育技能的运动员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目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全都是在校学生,既要从事运动训练,又必须兼顾文化学习。两个部门共同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更有利于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文化学习规律、运动员成才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也有利于发挥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协同发展的优势。通过体教两个部门共同建立体制机制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也有利于建立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让青少年在不同成长阶段都有可以参与特色鲜明、水平各异的普及和提高层面的品牌性青少年体育赛事,为培养人才提供土壤。

 各级各类体校需要进一步创新、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类体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据统计,在国际舞台上争金夺银赢得荣誉的运动员绝大多数出自各级各类体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体校的发展也应注入更多的时代元素。各级各类体校应逐步更新办校理念,更重视青少年综合质素的发展;逐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办二线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指导作用;逐步增强办训手段,注重前沿技术的学习与培养,重视体育科学高精尖的推进。

 逐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力量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平等地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中,拓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路径,壮大社会体育组织队伍。近年来,上海市通过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曹燕华乒乓培训学校培养出了乒乓球奥运冠军许昕;崇明徐根宝足球基地在17年间培养了43名中超球员,5名现役国脚;在十三届全运会中,上海斩获足球项目4个组别金牌,其中男子足球始终是社会力量培养的人才。

进一步推动教练员队伍壮大及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提出“有序开展教练员从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工作”。教练员队伍是体育事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力量。多年来,上海在不增加教练员事业编制的情况下,就壮大教练员队伍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如针对社会培训机构教练开展“草根教练”的培训等。目前,上海市注册教练员队伍从2011年到2017年间有明显的结构性变化,社会外聘的教练员人数增长迅速。通过对教练员开展从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准入门槛,以满足社会对专业教练员队伍的迫切需求,提高社会力量中教练员的素质,壮大社会体育教练员队伍,不断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师资基础,可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起到支撑性作用。

(作者为上海市体育局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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